八零小说网>言情小说>[歌剧魅影]予你狂热>第 70 章 Chapter 14
  布莱克和斗篷人走向别墅的一瞬间,埃里克就察觉到了,他放下手上的餐盘,侧过头,仔细聆听他们的谈话。

  “这幢别墅真不错,像电影里英国佬住的地方,”斗篷人一边走,一边说道,“唔,魔物气息很浓,看来就是这里了。”

  布莱克说:“你等下别伤害她,行吗?”

  “她?谁?你喜欢的那个小姑娘?”

  “是她喜欢我,”布莱克强调道,“她以前非常喜欢我,那个骷髅一出现,她就跟中了邪似的,再也不看我一眼了。要不是担心她的安危,我也不会带你这个陌生人来这儿。”

  他们口中的魔物,指的是他。

  埃里克垂下头,看向自己又长又大的手掌。

  原来他是魔物,怪不得极度愤怒或妒忌的时候,皮肉会像墙皮一样扑簌簌剥落,露出森白可怖的骨架。

  他不在乎自己是什么,是人是狗还是魔物都不在乎,他只在乎克莉丝的想法——她会厌恶他魔物的身份吗?

  克莉丝只觉得哭笑不得。

  她熄灭烟蒂,丢进门口的垃圾桶,然后又点了一根,朝斗篷人吐出一个烟圈:“学艺不精的小朋友,你找错地方了,这里没有魔物。”

  这绝对不是普通人听见“魔物”该有的反应。斗篷人有些警觉地问道:“什么意思?”

  “意思是,你这个迷糊的小朋友白跑了一趟。”克莉丝微微一笑,“这里没有魔物,也没有你想要的学分。看在你只有铜级的份上,赶紧离开这里。不然我要不高兴了。”

  斗篷人愤怒起来。他还是头一回听见这么嚣张的话,这个衣冠不整的金发女郎凭什么这么跟他说话。什么叫“看在你只有铜级的份上”,天啊,也只有没见识的女人才说得出这种话了!她有调查过铜级猎魔人出手一次的价钱吗?不知好歹的女人!hTtPs://M.ensotemple.com

  斗篷人一把推开克莉丝,冲进了别墅里。他怒目圆睁,粗鲁地检查着屋子里的摆设。布莱克扶住克莉丝的肩膀,神色复杂地劝道:“你不该对他那么说话,他似乎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。激怒他,对你没有任何好处……”

  话音刚落,屋内就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,似乎是墙角的瓷器被重物猛地撞倒。布莱克诧异地说:“这么快就捉到魔物了?真厉害……”

  然而推开房门,眼前的场景却吓得他说不出话:那个自信得意的斗篷人被一个高大、冷峻的男人掐住脖颈。他的瞳孔呈线状,散发出冰冷的金属光泽,如同陆地上最凶猛狠毒的蛇的眼睛。

  他似乎对斗篷人动了杀心,手臂上的肌肉逐渐隆起。

  斗篷人被掐得双脚乱蹬,喉咙里发出“嗬嗬”的气音。

  布莱克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完美的肌肉,与有氧运动教练那种机械锻炼出来的肌肉完全不同,他能感受到这个男人手臂上散发出来的强大力量,这是他的武器,比最锋利的利刃还要致命。

  布莱克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。

  更让他感到惊诧的是,“卡罗莉娜”对眼前的场景毫不吃惊。她一只手抱着胳膊肘儿,另一只手握成拳头,抵住下巴,有些烦恼地“唉”了一声——一个大活人都要死在她的面前了,她竟然只是有些烦恼?

  克莉丝当然不是有些烦恼,她是非常烦恼。

  她已经很久没看到埃里克露出这样森冷的表情了,要不是她在旁边,这斗篷人恐怕已经死了。

  这时,埃里克看了她一眼,似乎在等她下命令。

  他如同一头忠心耿耿的、美丽而残酷的狼,捕到猎物以后,第一反应是叼到她的脚边,等候她的吩咐。

  克莉丝叹了一口气,走到他的身边:“放了他吧,埃里克。”

  埃里克毫不犹豫地扔下了斗篷人。

  斗篷人冷汗直流,手脚并用地爬到别墅的角落。埃里克的实力太强了,比客迈拉的实力还要强——在客迈拉的面前,他还有还手和逃跑的余地,但埃里克一出现,他就被强到恐怖的威压震慑住,完全无法动弹,要不是那个金发女郎开口,他的颈骨很可能已经被折断了。

  ……等下,她叫这个男人什么,埃里克?

  那不是跟埃里克·阿克塞尔一个名字?

  是巧合吗?

  他曾在猎魔人学院组织的一次活动中,有幸进入无昼城参观宫殿群。那是一个雄伟巍然的博物馆,走进去,迎面而来的是一座宽大的、镶着淡蓝色珐琅的阶梯,蜿蜒而上;走廊上铺着绵软的深红色地毯,摆放着来自中国、日本和印度的各种艺术品。

  令他印象特别深刻的是,走廊尽头的人像画。他从来没有见过气势这样磅礴的巨幅油画,画上的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年纪,金色竖瞳,神情冷峻,轮廓分明而凌厉,穿着深蓝色的军装,系着一条白色腰带,肩上垂着几缕麦穗似的绶带。

  男子的胸前镶着四颗钻石,组成猎户座的形状。在猎魔人协会,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使用猎户座的纹样,那就是猎魔人的首领。

  导游走过来,告诉他们,这是猎魔人历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勇猛的战士——埃里克陛下,全名埃里克·阿克塞尔。埃里克陛下出生于偏僻的印斯茅斯小镇,父亲不详,原本没有姓氏,因为选择和妻子姓,才有了埃里克·阿克塞尔的姓名。

  据说,相较于征战和政治,埃里克陛下更喜欢和他的妻子待在一起。他的妻子是一个拥有绝世风华的美人儿,用雷蒙德·钱德勒的话说,“美得能让主教在大教堂花窗玻璃上踢出个洞”。除了特别爱他的妻子外,埃里克陛下热爱艺术,精通数十种语言,博览群书;还相当骁勇善战,猎杀过十多头史诗级魔物。这一记录,在猎魔人协会至今无人打破。

  他是实至名归的传奇,人人敬仰的偶像,除了野心比其他帝王稍逊一筹外,浑身上下找不出第二个缺点。

  斗篷人咽了一口唾液,小心翼翼地望向埃里克。

  这个埃里克……有可能是陛下吗?

  在猎魔人协会,不是没有因崇拜陛下而改成陛下名字的人,可这个男人和陛下长得太像了,无论是神情还是五官,甚至连实力都极为接近,要是他的身边没有其他女人,斗篷人可能就跪下认错了。但真正的陛下绝不会亲近除王后以外的女人,更别说像条忠诚的狗似的,听从其他女人的命令。

  冒充埃里克陛下可是死罪(虽然这人并没有直说他就是埃里克陛下)。斗篷人眼中闪过一道狠色,悄悄给无昼城的骑士团发了一个信号。那是最忠于埃里克·阿克塞尔的一群人,实力均在银级猎魔人之上。他就不信一个骑士团来到这里,这个男人还能这么嚣张。

  他尽管没在这儿猎杀到魔物,但抓住一个金级猎魔人实力的骗子,依然能在功勋部领到大量的学分。这样的话,再过不久,他就能晋升为银级猎魔人了!

  想到这里,斗篷人的眼里禁不住流露出些许得意的神情。

  克莉丝注意到了斗篷人的小动作,没有声张而已。她想,早点让埃里克见到他的属下也好,说不定能想起来点儿什么。

  他什么时候恢复记忆,她都无所谓;但他一天不恢复记忆,一天就不会有安全感。这几天,她也玩够了,享受到了别样的情趣,还是快点回到从前平和、稳定的生活吧。

  骑士团很快用传送符文赶了过来。那是一群穿白斗篷、面无表情、强悍却优雅的战士,统一穿着挺括的白衬衫,系着黑腰带,脚蹬窄紧的长筒皮靴。

  这群身手矫健却彬彬有礼的骑士,是她亲自挑选的死士,只听从埃里克的差遣,连她的话都不管用。为此,埃里克还跟她闹了一阵子的脾气。

  他们不会认不出埃里克。果然,为首的骑士一见到埃里克,就露出惊愕的神色:“陛下,您竟然真的在这儿!”

  斗篷人呆滞了。

  什么……这个男人,竟然真的是埃里克·阿克塞尔?

  上帝啊,他今天都干了什么?竟然想去猎杀埃里克·阿克塞尔,猎魔人协会的首领,新旧血族的王,历史上活生生的传奇?无昼城醉得厉害的酒鬼都不会干这种蠢事,因为他们就算淹死在酒缸里,也知道自己在埃里克·阿克塞尔的手底下,不过是一只随手能碾死的蚂蚁。

  斗篷人缓缓起身,冷汗涔涔地想要逃跑,却被其中一个骑士看到。他瞬间移动到斗篷人的面前,单手擒住他的肩膀,转头问道:“陛下,是这个铜级猎魔人发的坐标,说您在这里。但他又说您是骗子。我们要怎么处置他?”

  斗篷人整个身体开始颤抖。

  埃里克的头微微低垂着,没有说话。

  克莉丝等了一会儿,见他仍然不语,以为他还没有恢复记忆,不禁有些失望。她想了想,正要告诉骑士团实情,却见埃里克抬起头,理了理手腕上的袖扣,淡淡地说道:“不用管他。王后说过,放他离开。”

  听到是王后的意思,那个骑士毫不犹豫地松开了对斗篷人的钳制。这倒不是因为骑士团也听从克莉丝的命令,而是因为埃里克有可能撤回自己的命令,却绝对不会反驳克莉丝的话语。

  所以,哪怕克莉丝告诉他们,骑士团只忠于埃里克,但在他们眼中,克莉丝和埃里克是一体的,甚至有时候克莉丝的命令比埃里克还管用一些。不过,这些都只是他们脑中的想法,在硬性规定上,他们仍是只听命于埃里克的骑士团——不管怎么说,埃里克当时的脾气算是白闹了。

  斗篷人见自己逃过一劫,双膝一软,扑通跪倒在地,颤抖地感谢克莉丝的救命之恩。

  不远处的布莱克露出不敢置信、瞠目结舌的表情。

  卡罗莉娜的身份变化得太快,几乎令他措手不及。一个星期前,她还是个其貌不扬的金发女孩,头发像稻草一样蓬乱;却在眨眼间变成了一个美丽、妩媚、慵懒的金发美人,肢体修长而健美,尤其是白色衬衫下两条蜜棕色的长腿,美得叫人移不开眼睛,比最低俗的歌舞女郎还要放荡、艳丽;现在,她的身份又变了,竟然变成了……王后?

  布莱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  卡罗莉娜……王后?

  对了,这群白斗篷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?

  卡罗莉娜还是人类吗?

  或者说她已经……布莱克忽然不敢深想下去,再想下去,肯定是一个无法接受的答案。

  他鸵鸟似的不敢想下去,却不代表克莉丝不会告诉他。她站在原地,任由埃里克为她披上衣服,遮住她两条光溜溜的长腿。在这空档里,她想起了被遗忘的布莱克,于是对他说:“我不是卡罗莉娜。”

  “那……”布莱克迷茫地抬起眼,看着她,嘴唇微颤着,却久久问不出下一句话。

  那真正的卡罗莉娜去哪里了?

  她是不是……

  “真正的卡罗莉娜死了,”克莉丝说,“死于氰.化物中毒,是自杀。”

  布莱克沉默。

  克莉丝露出一个冷冰冰的微笑:“她的父母都已再婚,她一个人生活,非常孤独。她本来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,却因为情绪低落,有时候会控制不住地暴饮暴食,长时间下来,身上不可避免地长了一些赘肉。她发育得很好。学校里的男生总是调侃她的胸部,她只好含胸驼背地走路。渐渐地你们都忘了她真正的样子。你也忘了,忘了曾经在图书馆里夸她好看。她答应送你随身听,并不是为了讨好你,只是想跟你告别,仅此而已。因为送完以后,她就自杀了。”

  布莱克低低地反问道:“我曾经在……图书馆里夸她好看?”

  “对,”克莉丝点点头,抽了一口烟,用两根手指夹着细长的香烟,“你每次见到我都特别震惊,是不是以为我用了什么办法改变容貌?”

  “难道不是吗?”布莱克轻声问了一句,然后猛地提高音量,“难道不是吗?!”

  “当然不是。”她喷出一口烟来,怜悯地看着他,“卡罗莉娜本身就是一个漂亮的小美人,她并不胖,只是因为个子高挑,再加上身材丰满,被你们误以为胖而已。你们总调侃她胸大,又说她高得不正常,像个男人,所以她总佝偻着身子,想显得矮一点儿。她父母再婚,她只是有些难过而已。你们对她的嘲讽、讥笑和鄙视,才是真正导致她自杀的元凶。”

  最后一句话,如同一把重锤,敲击在布莱克的心坎上,几乎敲得他魂飞魄散。

  他面色惨白,不停咽着唾液,仿佛患了绝症般虚弱不堪。他来之前,特意拿上了卡罗莉娜送的随身听,想在她的面前博得一些好感,却没想到她已经死了。他还有可能是害她自杀的推手。

  他脑海里控制不住地浮现出一个金发女孩的样子。她安静地坐在图书馆的角落,宛如一个漂亮的小天使。她头发的颜色很淡,脸颊上长着几颗不对称的雀斑,嘴鲜红而丰满,显得她像个妩媚可爱的洋娃娃。她穿着杏白色的连衣裙,脚上是一双保守的黑皮鞋。已经没有女孩会这样打扮了。如此陈腐、过时的打扮,却激起了他强烈的欣赏之情。

  他当时想,这真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天使。

  他情不自禁地走过去,低声夸她真好看。她诧异地抬起头,看他一眼。眼神也像天使,善良、温和、懵懂,他从此再也看不到的金发小天使。

  布莱克很少痛哭出声。他家境不错,父母都是没有架子的有钱人,从不刻薄待人。在父母的教育下,他很少用尖锐的语气跟家里的墨西哥佣人说话。他也不缺零花钱,找卡罗莉娜要最新款的随身听,只是因为好玩而已,他想看看这个其貌不扬的女孩能为他做到什么程度。他没有半点儿害人的心思,他连弄死一只麻雀的胆量都没有,可他却硬生生逼死了一个天使般的女孩。

  布莱克狼狈地哭出了声,越哭越凶,哭得眼睛、鼻子和耳朵都红肿了。

  克莉丝一边抽烟,一边看着布莱克哭,眼中没有一丁点儿同情。他不是杀害卡罗莉娜的凶手,却是导致她自杀的推手。说不清这两个身份谁更可恶一些。

  如果没有那群喜欢议论女孩、把眼珠子黏在女孩身上的男高中生,如果当初布莱克没有向卡罗莉娜索要昂贵的随身听,如果他们没有讥笑身材丰满、个子高挑的卡罗莉娜,她的高中生涯可能就不会那么痛苦了,也就不会绝望地用氰.化物结束生命了。

  布莱克显然也想到了这点,哭得更加狼狈。令他抬不起头的是,不管他的眼泪是真心还是假意,不管他是真诚地悔过,还是虚伪地表演,卡罗莉娜都死了。他的恶行永远无法得到她的原谅,他的忏悔永远无法得到她的回应,他的为人永远无法得到她善良的审判。他将永远是一个无辜女孩自杀的推手。

  不过,时间会冲淡一切,可能不久后,他就会忘记卡罗莉娜。一年不行,那就两年,十年,二十年,总有一天,他能心平气和地面对卡罗莉娜天使般的倩影,心安理得地接受自杀推手这个罪恶的身份。谁知道呢。反正卡罗莉娜已经死了,而他还活着。活着的人拥有无限的可能。

  克莉丝抽完一支烟,布莱克刚好哭完。他抹干眼泪,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,手上还攥着卡罗莉娜送的随身听。他看着克莉丝,清了清喉咙,嘴张了又合上,似乎想道歉,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。他慢慢地走向门口的鞋柜,拿着随身听的手抬起又放下,最后还是带着随身听离开了。

  这事总算了结了。

  克莉丝揉了揉眉心,叹了一口气,扔掉了手上的烟蒂。她本来有点烦闷,忽然想起埃里克刚才称呼她为“王后”,可能恢复记忆了,又窃喜起来。

  她眨巴了几下眼睫毛,转过身,用两条胳膊勾住他的脖子,靠在他的身上,仰起头,笑嘻嘻问道:“怎么,不当我的情人啦?我刚打算跟我的丈夫离婚呢。”

  埃里克低下头,一只手搂住她的腰,有些无奈地低声说道:“别取笑我了,莉莉。”

  他的确恢复记忆了,并且没有忘记失忆这段时间,干下的……蠢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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