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零小说网>仙侠小说>刺客何春夏>第八十五章 化龙
  爱和恨实在是很奇妙的东西,它们总是无端端的发生,不需要任何理由。

  耿魁看见十四月中的第一眼就恨他。

  恨他那股高谈阔论的傲慢,恨他漫不经心的洒脱姿态,恨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拥有自己想要的一切。

  不过是一个孤儿,一个弃婴,只是运气好,被老天机收养,轻而易举的成了天机道人,成了道录司天师,成了持国云中圣君。

  所有人莫名其妙的爱他,莫名其妙的敬他,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,只是运气好。

  耿魁入宫时十三岁,已懂得男女之事,耿父农户出身,戎马半生拼下来一座将军府,他是最小的儿子,十一岁娶亲,妻子大他六岁,有些胖,父亲说屁股大好生养。

  她是穷人家的女孩,被买来伺候耿魁也是十一岁,早已经看过了世态炎凉,他从小就喜欢欺负她,她总是默默背过身去掉眼泪。

  洞房花烛时,父亲摸着黑进屋来,耿魁安安静静地躺在红床上的一个小小角落,听着粗壮的喘息声,床板晃动的很厉害,他闭上眼睛,没有醒。

  炼体这条路,他是天才中的天才,十三岁,还在发育的年纪,个头,筋肉,都还在快速生长,远远不到巅峰,而他已经突破了六重山,和他的父亲一样。

  登峰的那天夜里,父亲摸着黑又来了,他睁开眼,打断了父亲的三条腿。

  逆子!

  家丑不可外扬,父亲不再来,称病养伤,等到父亲病愈再上朝,他从睡梦中醒来,已身在宫中。父亲荐他做官,做大大的官,做宫里的官。

  他成了太监,再难出宫,再难相见。

  又过了很久,再听见那个大他六岁的胖胖妻子的消息,她死了很久了。

  耿魁身体有缺,心生恶魔,此生再也无法突破七重山。

  耿魁看见十四月中的第一眼就恨他,恨了很久很久,恨得咬牙切齿。

  恨他的幸运,恨他的强大,恨他的完整。

  江湖上的人,在茶余饭后总喜欢议论谁会是天下第一,有人说十四月中,有人说李青蓝,有人说言达摩,甚至有人说巫马坤,可从来没有人提到过耿魁的名字。

  耿魁可是有史以来最天才的炼体武者。

  他渴望权力,渴望强大,渴望完整。

  好运终于眷顾在他的头上,他看见了机会,跟对了人,一跃成为南京城内真正的皇帝。

  真龙天子。

  他的不完整让他不能更强大,所以他寻求超越,他要超越人的极限,他要超凡入圣。

  在外人的眼中,耿公公爱听戏,爱喝茶,爱收白花花的雪花纹银,但他不爱古董字画,不爱美人干儿子,不爱买田置地。

  几乎无人知道,这大笔大笔的银子,被用在了哪里。

  当尹慢呈上玉印时,史芝川,郑先勇都皱着眉头,这是块极为烫手的山芋,皇权之争,只会有一个胜者,余子柒赢,换来的不过是个无用的头衔,若是输了,大半辈子挣下的偌大家业将灰飞烟灭。只有耿魁,喝着茶,不动声色的暗喜,他没有子嗣,了无牵挂,他只渴望更高的地方,他要成为真正的龙。

  况且可以杀掉十四月中,太好了!

 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!

  杀它个痛快!

  第一次刺杀就该失败,一个堪称世间最强之人,如果就这么轻易死去,那可就太遗憾了。所以当他听到刘灵官的失败时,甚至有些窃喜,因为他总算可以,亲自轰爆十四月中的头颅。M.ENSOteMPLe.cOm

  他懒得多做准备,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着极强的自信。

  他爱听《空城计》,爱听极了。

  他会想象自己坐在城楼之上,城下就是来袭的敌军,他们列阵,铁甲森森,闪着吃人的光。

  他的脸上毫无惧色,潇洒抚琴。

  他不会像诸葛孔明一样运筹帷幄,玩弄人心,疑中生疑,靠着虚虚实实间的博弈,惊退来敌。

  一曲终了,他会从城墙上一跃而下,握紧双拳,轰爆百万大军中的每一颗头颅。

  此刻他笑眯眯地迎上了十四月中,在听完一大串乱七八糟的发言之后,他脸上的笑意更甚。

  “诸界神雷,听我号令。”

  雷法为万法之首,只有天机一脉传承使用,天雷之下,万物只有灰飞烟灭的资格,十四月中就是凭借此法杀出的圣君威名。

  天地变色,白昼披上黑纱,乌云旋转在众人上空,雨势越来越大。

  逃。

  这是在场的其他人,心里出现的第一个念头,无关生死,只单纯是人对自然的敬畏。

  “灭。”

  十四月中冷冷看向前方,郑先勇,史芝川二人听出不对,早已经在锦衣卫和剑派弟子的掩护下颤抖逃窜,只有耿魁,自始至终岿然不动。

  杀。

  这是耿魁心里出现的第二个念头。

  白。

  天地一白,闪烁的电光挥出,切开黑暗。

  轰!

  炸雷声从极远处咆哮而来,暴鸣在每个人的耳畔。

  所有人不再能看见,也不再能听见。

  只剩下天地一白,只剩下脑海中嗡嗡作响的寂静,只剩下雨点湿透衣衫,刺痛皮肤的炽热。

  雷法之下,万物只有灰飞烟灭的资格。

  狂澜生的视线一点一点清晰起来,他恢复的很快,颤巍巍的用双手撑起倒在雨水中的身躯,从地面上爬起来。

  天雷过后,只有两个人还站着。

  耿魁,十四月中。

  渐渐,不断有人从雨水中爬起,被眼前的场景惊的愣住,和狂澜生一样怔怔地看向耿魁。

  雷光不断在耿魁的周身闪耀跳动,却未曾伤及他分毫,他上身的衣物已经在无数微小跳跃中的被烧成飞灰。

  耿魁赤裸在外的肌肤金光闪闪,如鱼鳞般随着他的呼吸一起一伏。

  黄金制成的鱼鳞一片片严丝合缝地纹在他的皮肤上,特制的金属纹理犹如波浪般荡开,此刻,无数的雷光正在这身金甲上跳跃闪烁。

  耿魁浑身的筋肉暴响,身形鼓起,高高昂起了头颅,为了这身黄金鳞甲,他服用了无数的天材地宝,耗费了无尽的真金白银,每一块看上去微不足道的细小鳞片,都是无数人的心血结晶。

  这样的甲,就该亮相在一场轰轰烈烈的大雨中,杀一个最强之人。

  将这鳞片纹进肉里,很痛,每一片都痛彻心扉,耿魁可以忍,这痛苦将化作欲望,化作恨意,助他强大,助他超越,助他超凡入圣。

  金鳞岂是池中物,一遇风雷便化龙!

  “我,即是真龙!”

  十四月中皱眉,一脸震惊中挤出了几分嫌弃,“你他吗的脑子被雷劈傻了?”

  耿魁不再言语,狂啸着大步奔来,十四月中冷哼一声,双手上下翻飞,左手飞速捏出几个指诀,右手缩进袖内,翻出一把粉末颗粒掷在空中,“灭!”

  又是数道天雷穿梭劈下,重重轰在耿魁体表的金鳞之上,跳动在耿魁周身的雷光更甚,反倒映的他更加金光闪闪,犹如庙中的纯金佛像。

  耿魁的行动未受丝毫阻碍,万法之首,天道至尊的天雷,竟然不能伤他分毫!

  十四月中退步后撤,一指向前刺出,“凝!”

  地上湿透的粉末瞬间炸开,温度急速下降,雨水迅速在十四月中的身前凝结成一座冰墙。

  耿魁拧笑着一拳轰出。

  “这一拳十万两白银,你受得住吗?”

  冰墙应声炸开,碎裂的冰块四散飞溅。

  十四月中再度皱眉,后撤的脚步渐渐慢下来,“何小云!带他们走!”

  他没有回头,他不能退,他的身后,是那帮讨嫌鬼们。

  此刻周围的人大多已从先前的惊雷中醒转过来,痴痴的围观着这场大战,没有人敢轻易出手,大家都明白,不是顶级高手,敢插手这两个人的战斗,结局只有一个死字!

  张舟粥悠悠醒转,看着眼前这个极为熟悉,又有些陌生的世界,迷迷糊糊地开口,“这...目前是什么情况,赤金龙鳞身上纹,来生还做东宫人?”

  张舟粥双眼无神地看着身旁的何春夏,“黄金,黄金是很好的导电材料,电流不穿过心脏根本电不死人,之前的天雷并没有击中耿魁的肉体,劈中他的电流会在他的皮肤表面,也就是黄金的内部以电离子的形态流动,形成屏蔽层,我们不能近身,用兵器也不行!”砸吧砸吧嘴,“得用地线把他身上的电给放出来,要用长剑刺穿他,把他钉在地上,那出剑的人必死无疑...不不不不!要用火,要用火,十四先生!火!”

  何春夏一句也没听懂,以为张舟粥还未完全清醒,在胡乱说话,悲从中来,“师弟本来就不聪明,这下彻底给劈成傻子了。”给了他一个耳光,张舟粥晃了晃脑袋,眼前的世界清晰起来,他匆匆看向四周。

  李思怡的双眼双耳都流下血来,疼的低声啜泣,何小云正扶她起来。

  狂澜生正对上江阿狼和尹慢,在素雪剑和幽月剑的围攻之下,狂澜生凭借雄浑内力,硬是以一敌二,不落下风。

  十四月中双手中出现一只藤条生长成的长棍,正以棍作枪,脚踏冰河,左右腾挪与耿魁贴身战成一团。

  他不能被击中任何一拳,而他手中的长棍无论以任何招式刺中,挥中耿魁,都会被对方身上的金甲或是七重山的横练功夫轻易接下,只得凭借身法周旋,陷入苦战。

  江阿狼出剑不紧不慢,让出身位给尹慢进攻,尹慢久攻不下,剑法渐渐急躁起来,狂澜生抓住机会,卖个破绽,让素雪剑从肋骨缝中穿过,用骨头卡住剑刃,贴近前去就是一掌劈出。

  受此重击,必死!尹慢弃剑,转身就逃。

  狂澜生并不前追,素雪剑刃太过锋利,不能在体内久留,会划破脏器,拔剑出来,和江阿狼对过几招,被逼入一旁小路中,过了一会,江阿狼独自闪出小巷。

  “都愣着干什么呢!杀一个!官升一级!”

  幽月剑派和锦衣卫的众人这才反应过来,神仙打架确实会伤及无辜,可他们并未入楼,此刻兵刃在身,那几位手无兵刃的待宰羔羊,将会是建功立业的好机会!

  无需多言,江阿狼和尹慢各领着手下从四面包抄围杀,何小云背着李思怡,却是领着众人径直往前冲去。

  “我们要往水边跑!巫马坤的船上,有我们的武器,有五雷正法!”

  绕过画舫,只要绕过画舫,就能顺着水路逃向淮安。

  往前冲,只会对上一个人,一个可当千军万马的人。

  耿魁。

  何小云亮出胸膛,想用命去接耿魁一拳,锁住对方争取时间的同时将李思怡抛出,总得有人用命,去换一个机会!

  “干你吗没活儿的死太监,打人都没力气,没吃饭吗!”十四月中迎上暴怒的耿魁,反手将藤条长棍插入泥土中,踏步前冲,“生!”

  符纸翻飞在他周身边爆开,十四月中之前洒下的细小颗粒竟然是一颗颗小种子,他的周身瞬间被飞速成长的藤蔓缠绕包裹,雨水凝结成冰锥附在藤甲之上,一拳挥出。

  拳头,朴实,平平无奇,最最简单的常识,赤手空拳,敌不过兵刃,可当炼体巅峰,踏破九重山后,双拳,成为世间最坚硬,最暴力的武器。

  一个天师,怎么配向炼体武者挥拳!

  耿魁一拳轰出。

  在场的所有人,都听见了一声清脆的爆响,那是骨头断裂的声音。

  十四月中倒飞出去,像一只死狗一样瘫躺在雨水之中,血沫和碎骨堵住了他的咽喉,他不再能开口,只是瞪大了双眼,看着眼前这个已经是一片血红的世界。

  他伸出一只手指,沾着自己的鲜血,画下了最后的符咒。

  啧,还是想死在花海里。

  生。

  那根竖着的藤条长棍突然快速的生长起来,短短几瞬,就成一颗参天大树。

  枝繁叶茂。

  叶落花开。

  花瓣四散飞舞开来,落在地面上,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各色花来,很快,结成一片花海。

  大树之下,盘腿坐着一位戎装女子,她的膝上,放着一柄五尺枪。

  他看着她,笑笑,闭上眼。

  他最后的符咒,是一个幻术。

  “十四月中已死!”

  耿魁狞笑着振臂高呼。

  何春夏瘫坐在地,张舟粥拼命拖着她往前跑,何小云强忍住泪奔过画舫,他的肩膀很痛,李思怡狠狠咬住他的肩膀,泪混着血一起流下。

  耿魁不紧不慢的前进,享受着空气中的血腥味道,剩下的人,在他的眼里已无关紧要。

  突然,耿魁的眼神再度亮起来。

  他看见了一个人。

  一个巨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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