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零小说网>言情小说>试图成为恶役公主>第 102 章 第 102 章
  咯啦。

  “你为什么要来这里?”

  “……”

  阿尔冯斯来说,出生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。

  但没办法,作为一个孩子,他无法决定是那一对男女相恋,也无法改变他们肌肤相亲的表达爱意的方式,当然也无法左右,自己改何时何地降生在这个世界上才最合适。

  正因如此,似乎可以理解为,所有的孩子的出生,都带着某些使命。

  或者用个更准确的词来形容——意义。

  没有任何商量的机会,就单方面决定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的人,一定是怀着某种期待,才会甘心忍受各种苦难,去养育一个嗷嗷待哺的孩童。

  总要有个意义存在。像是拴在眼前的胡萝卜一样,驱使驴子不停转圈。

  他是为什么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呢?

  阿尔冯斯不知道。

  但他想过很多次,他想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,就如同驴子想要看到胡萝卜。

  咯啦、咯啦、啪沙。

  “还不说是吗?那些家伙虽然好说话,但也不是酒囊饭袋,你应该不是冒名顶替的。我们来聊聊天吧。

  “你以前的房东太太对你还挺有印象的呢,据说是某天听见了像是非人的野兽发出惨叫声之后,你就失踪了……你知道他们对你的评价吗?

  “‘哦,阿尔冯斯那孩子吗?是个有点沉默,但很勤快,很踏实的孩子,和人打招呼的时候会有点不好意思,有些好骗,很容易就能相信别人,但笑起来非常开朗。特别是那双蜂蜜色的眼睛,虽然是贫民窟出生的孩子,笑着的时候却真的像是在蜜罐里一样。’他们是这么看待你的,所以有些人还短暂担心过,这样的一个孩子失踪之后,一个人该怎么过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被人随意评价,随意看待,都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
  本来就是来自带着争议的家庭,还没张口,就先被人评头论足一番,下了定论。

  “妓|女的私生子”这个标签如影随形,其实阿尔冯斯并不多么在意,他不觉得是妓|女的儿子,或者是个私生子是多么羞耻的事情。但当人提起相关的词语时,阿尔冯斯依然讨厌。

  他讨厌的不是这个称呼,而是透过称呼去看待他,还自以为小心翼翼,实则在意万分的人。

  无论阿尔冯斯做了什么,只要是一句带着感慨的,意味深长的“唉,他是妓|女的私生子嘛……”就足够了。

  不需要再提任何,听到的人都能在瞬间心领神会,相视一笑,露出相似的表情。

  如果他们真的这么善良的话,倒是和他交换命运啊?!

  让他们也体会一下,被人格外关照,另眼相待的感觉,是不是这么舒服,这么轻松。

  阿尔冯斯曾经恶毒地想。

  可是令阿尔冯斯更讨厌的是,利用这个标签,去博得同情和便利的自己。

  因为只要拿出凄楚的态度,讲述一个悲伤的故事,就能换来他人一切尽在不言中的,令人作呕的关照。

  噗嗤、滋沙。

  “我呢,告诉他们那孩子过得很好。于是得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。

  “据说那个孩子的生母,一个妓|女,她曾经告诉别人,孩子是父亲的姓氏是丹顿。虽然出身旁支,但他也的的确确是丹顿家族的一员。就算想给自己的孩子编造一个看得过去的身世,这样造次编排领主的家族,也未免太过大胆,傻子都不会相信吧。

  “但我是个闲人,顺手去问了下,没想到十七年前还真有个在远方代行领主之权的少爷来过这里。有时候还真就是空穴来风啊。不过,那个少爷虽然和贵族千金结了婚,运气却很不好,长子病逝,次子意外死亡……大概是因为他是个花心的男人吧,听说有好几个私生子女,所以神才从他的怀里夺走了婚生子。”https://ensotemple.com

  “……”

  阿尔冯斯从小就知道,他的家庭和别人不一样。

  首先是数字。这个又窄又小的家里,只有两个人。

  然后是其中一个人,有时会从嘴里发出恨恨的咒骂,骂到一半,又转为嚎啕的哀泣,眼泪流啊流,流啊流,酸涩之下,变成了咯咯的,哼着歌谣的笑声,笑着笑着,嘴角疲倦地往下一压,就化作自怨自艾的叹息和自责。

  她的面孔,就像是调色盘,调出橙黄橘绿的好景,记忆犹新。

  她会在紧紧牵着他的手的时候,目视前方,毫无所察地用指尖在他的掌心乱画,时而是长长的,时而是乱糟糟的,时而是方方正正的。

  可是阿尔冯斯并不讨厌她。

  他知道,如果没有她,他就无法来到这个世界上。因为有她的存在,才给予了他生命的意义。因为有她的存在,他才能尚有一方擎雨盖,不至于无依无靠。

  她曾在贵族家中做女仆,被主人猥|亵,反遭夫人叱责驱赶,苦苦哀求,寄希望于保全名声,才能找到下一份工作,养活襁褓里的他。她曾将他抱在怀里,宁愿雨水湿了满身。她曾牵着他的手,看他蹒跚学步,教他牙牙学语。她曾为了治好他的热病,卖掉了珍藏的珍珠戒指,也卖掉了自己。

  阿尔冯斯紧紧回握住那只胡乱画着的手。

  他想,她或许也是在什么时候得了病。

  但只要是病,就会好的。

  滴答,滴答,滴答。

  “还是不应声啊,这样的八卦可不多见。但比起这样的陈年花边新闻,更可怜的还是,明明出生,却连存在都不被知晓,更不可能被承认的,连私生子都不如的孩子吧?天知道那样的花花公子会在哪里搞出人命。

  “当丧子的‘可怜’父亲风流倜傥,锦衣玉食的时候,那样的孩子会在哪里呢?他住在什么样的地方?吃着什么样的东西?过着怎样的生活?是怎样长大的?哦,有点纰漏……这样的孩子,很轻易就会死掉吧,毕竟生命是如此脆弱珍贵,他应该根本长不大吧。反正对于这个世界来说,他根本就不曾存在过。就像是一粒灰尘,吹一下,就散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他努力而为,坚信世上绝无定论,凭借双手,一定可以改变些什么。

  就算阿尔冯斯依然不知道胡萝卜在哪里,他还是急切的,拼命的一个劲儿往前冲。

  直到那天,他回到家里,发现橱柜的门开着。

  他走近,一双腿映入眼帘,沾满尘土,有疮痕。

  连阿尔冯斯都没想到,有一天能从他的嘴里发出这样的喊声。

  如同被五花大绑,刀在眼前,挣扎不休的猪发出的哀叫声,又直又利,足以穿破天灵盖。

  但这刺耳曲折的声音却并没有持续很久,打断它的,是混杂着淌下的咸味的眼泪从少年的嘴里掉出来的一团秽物。

  一点混沌的呕吐物和酸臭扑鼻的液体。

  脸上每一个可以用来传情达意的孔洞里都不断溢出些什么,空荡荡的。他不断地咳嗽,好像从喉咙里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,直到整个人变成一张无血无肉的皮囊,连绵的痛苦才能止休。

  但阿尔冯斯也不敢发出更大的声响,这样的房子都很破旧,隔音效果并不好。刚刚那突如其来的一下,肯定已经吵到了人,他害怕有人会敲门,会询问。

  他在顷刻间丧失了灵活,也丧失了斗志。大概都已经在刚刚被吐到了地上。以至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像鬼魂一样轻,不知道该以怎样的面目去示人,去面对他们的审视。

  一想到这,他就止不住地哆嗦起来。

  他拼了命的会想,究竟发生了什么?

  到底是什么,让她这样突然地结束了生命?

  他还……他还没能找到答案呢。

  她怎么可以撒手而去。

  阿尔冯斯回忆了每一个细节,但无论是什么时候,都和平时别无二致。

  没有发生任何意外。这只是寻常的一天。

  可阿尔冯斯不信,他呆坐在地上,想了很久很久,才终于想起来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
  “阿尔说,要努力改变命运,让我们家过上好的生活吗?真好啊,这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天了。”

  她说着,脸上露出少女般陶醉的笑容。

  阿尔冯斯被鼓励了,他想要让这样的表情变得越来越多。

  啊。

  他明白了。

  杀死她的,正是幸福。

  恰恰因为她为这一天而快乐,仿佛得到了一生的幸福,心满意足。

  所以才要在最美好的时刻,满怀期待,让生命戛然而止。

  不然,一定会在今后的某日,被不幸所笼罩,憎恨起此刻的甜蜜。

  虽然荒缪,但阿尔冯斯却立刻理解了。

  就仿佛沉入死之河的不仅仅是她,还有与她紧紧牵着手,脐带相连,生命相系的他。

  滴答……滴答……

  “还有办法改变。你也明白的吧,只要开口说些人想听的话就行了。那样的话,视情况的不同,说不定你会被丹顿家族所庇护哦,这可就今时不同往日了。

  “听说你是个很聪明的孩子,这样的话,不用我明说,你也知道,会发生多么天翻地覆的变化吧?”

  “……”

  阿尔冯斯很清楚权势有多好。

  甚至不用眼睛一闭,去什么都有的梦里幻想,光是看和他朝夕相处的梵妮莎和伊瑟就够了。

  她们有那么多,那么多。都是他所没有的,连想都不敢想。

  如果能爬得更高一点,是不是能离她们更近一点呢?

  不再是挂着同伴之名,却被无形的距离感隔开。

  阿尔冯斯也很清楚,不会的。

  不光是这样的事不会发生,就算他真的得到了那些,也只会让比他更下层的人恐惧敬畏他罢了,也许他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,可以被人侍奉着,变得飘飘然起来。

  但并不会让他这个人,让阿尔冯斯变得更加高贵。

  下层的人所尊敬的,依然只是上层的位置。无论谁坐上交椅,都会得到相似的态度。

  这不是他想要的。

  可是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?

  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?胡萝卜到底在哪里呢?

  都怪她们两个。

  如果这两个忽然冒出来的怪人不曾出现在生命里,他也就不会再次想起这些被埋葬的疑问,不会这么动摇,不会羡慕期待。

  也就不会不甘心。

  更加不会想要稍微反抗一下。

  只要像个弱者该有的样子,丑态百出,狼狈无限,被嫌弃,被厌恶,被忽视,就能苟活下来。比起活着,其他所有的一切又算得了什么,全部都可以被舍弃。

  好奇怪,他这么想要活着,却活成了个得过且过,随随便便的模样。

  他究竟是为了什么活着呢?

  并不是为了更好的生活,也不是为了遥远的幸福。

  大概,只是不想主动去死吧。

  都怪那两个家伙,要是不曾和她们相遇,不曾被期待,不曾被尊重,不曾被祝福……

  他就能安心做一片随波逐流的浮萍了。

  现在弄得他,好像看见了胡萝卜,闻到了胡萝卜的香味,想要有些干劲地往前了。

  阿尔冯斯张开干涩的嘴,认认真真,清清楚楚地说了两句话。

  “她的名字是珍妮,不是妓|女。”

  “她是我的妈妈,不要侮辱她。”

  ……

  “在看童话吗?”

  听见男人的声音,苏珊一个激灵,睁开了缩成一条细线的眼睛。

  与此同时,一只温暖的手覆到了她的额头上,伴随着碎碎念:“哎?你居然会一边看书,一边打瞌睡?这么没防备,难道魔族也会感冒发烧吗?”

  黑猫拟态的苏珊立刻狠狠挠了他的手一下,引得蜂蜜色眼睛的男人止不住地喊疼。

  “别干嚎了,还不是你手欠。”猫摇了摇尾巴,发出嫌弃的声音,“魔族和人类可不一样,我没那么脆弱。还不是你们写的破童话太无聊了。”

  阿尔冯斯笑着仔细看了下书上的内容:“格尔达和加伊?这个故事还挺不错的。我记得……加伊可是个幸运的孩子。”

  “幸运?”

  苏珊假惺惺地捏着嗓子道:“加伊误打误撞被魔镜碎片扎进眼睛和心脏里,从此只看得到负面的事物,开始学坏。一个青梅竹马的可爱女孩却对他不离不弃,体贴入微,在他失踪,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之后,可爱的格尔达还记得他,为了他跋山涉水。好不容易找到了,以为他死了,又伤心地哭泣,终于让魔镜碎片消失不见,皆大欢喜。

  “哦,的确是个幸运的男孩。被人倒贴当然是好事……嘁,男人。”

  “哈哈哈,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的确是一种幸运。”阿尔冯斯抹了把因苏珊的模仿而笑出来的眼泪,“可我觉得加伊幸运,可不是这个原因。”

  苏珊好整以暇:“让我听听你这个让我变成猫,还到处炫耀‘好耶!我终于有猫了!’的变|态能说出什么歪理。”

  “猫多可爱啊,我最喜欢猫了。”

  阿尔冯斯强调了一句,才继续说:“加伊本来是个眼中和心中充满了勇敢和善良的好孩子,和格尔达一样。让他的心里眼里充满恶的,只是魔镜碎片这样的外物施加的影响,当魔镜碎片消失,他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。不是个非常幸运的孩子吗?

  “我小时候很羡慕他。因为他本来所拥有的,就已经是非常宝贵的东西了,魔镜只能蒙蔽他的心和眼,却不能让他丧失。恶明明是像疫病一样,足以慢慢感染人,效果不可逆转,能够改变人的可怕的东西。加伊和真正由内而外变坏的孩子,可是截然不同的。”

  猫动了动耳朵,语气不再那么咄咄逼人:“……人类居然会羡慕这种虚构的东西,无法理解。”

  阿尔冯斯倒是很开心: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本来就是人们所渴望的,童话的存在,就是要给还没长大,心灵幼小的孩子希望,让他们知道这个最基本的道理。”

  苏珊勃然大怒:“所以我是幼童?!”

  阿尔冯斯顿了一秒钟,迅速道:“怎么会呢。”

  苏珊穷追不舍:“那我是什么?”

  阿尔冯斯:“你当然是最可爱的猫猫了!”

  “滚!”苏珊马上变回人形,满脸不满,“别想蒙混过关,你犹豫了!”

  棕发金眼的少女瞪他,嘴上却主动扯出了另一个话题:“你就是因为这种荒诞的原因,才小看我,不带我去战场上的吗?”

  “要是我求你,你会勉为其难帮我去杀魔族吗?”阿尔冯斯差点笑出声。

  “为什么不能杀。”苏珊不解,“无论来多少,都只是杂碎。”

  阿尔冯斯正色道:“刚刚开玩笑的。我这边的压力还没大到给非要尊贵的君主大人出场的地步,你可是我的王牌。”

  被顺毛的苏珊将信将疑:“……我搞不懂你,明明有更简单的办法。”

  阿尔冯斯手指点了下她的脑门:“人类也是有人类的尊严的。更何况,就算你从小开始就习惯了厮杀,也享受战斗时血脉偾张的感觉,更对杀害吞食同族毫无心理负担……啊,你还愿意屈尊降贵,听一听我的请求,来帮助我。

  “但这些,都不是我理所当然带你去战场上的最佳原因。”

  苏珊:“为什么?你还想要什么?这些还不能打动你吗?”

  “你不明白,最重要的不是我想要什么样的结果。而是你啊。”

  苏珊:“……我?”

  阿尔冯斯叹了口气:“最重要的是,你愿意吗?”

  苏珊:“你在瞎扯什么,我当然无所谓了。”

  阿尔冯斯摸了摸她的头,苏珊难得的没有反击,满目疑惑地看着他。

  “不是源自你可以,不是源自你不害怕,也不是源自你习以为常。”

  他温柔地问:“你,愿意吗?”

  从没有人问过苏珊这个问题。

  杀与被杀这个命题在苏珊这里,是道天经地义的二选一,不存在其他框架外的答案。光看她现在成为了君主,有强大的力量,让无数魔族为之胆寒,就能说明她的成功无误。

  就像是分着南北极的磁石,她的魔生里,头一回不知道该往那一边靠近,紊乱了一般,在原地不停打转。

  按照她过往的习惯,她该杀了不和谐音的源头。

  “那我要是愿意杀了你呢?”苏珊直接问。

  阿尔冯斯比她回得更快:“当然可以,那是你的自由。但是我肯定会跑的。”

  “什么?”

  阿尔冯斯大惊失色:“难道你指望着我站在原地让你砍吗!我告诉你,就算是猫也不可能,我可是很惜命的!”

  苏珊咂舌:“你活那么长干什么?区区一个人类,对我来说,你的寿命比猫还短。”

  阿尔冯斯:“知道你能活很长,但也不至于这么短吧。”

  苏珊冷酷地说:“猫大概能活人类寿命的十分之一,以你现在的岁数来说,你大概率连猫都不如。你到底为什么要活那么久啊?就是你们常说的……好死不如赖活着?”

  “呸呸呸,我可不是这样的人。再说你别咒我,说多了,我万一真的变成短命鬼了呢,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。”他说。

  “迷信的白痴,我才不会为你哭!”魔族君主自觉被小瞧,鄙夷道,“就连我差点被生吞活剥的时候,我都没掉一滴眼泪,我怎么可能和你一样软弱。你这样的生物,我肯定转头就忘了!”

  阿尔冯斯说:“那也挺好的。苏珊,你刚刚问我为什么这么想活着,因为我每一天都很幸福,并且每一天都比前一天要幸福,我想要一直幸福下去。”

  “到什么时候为止?”

  “嗯……我想想,非要有个界限的话,首先是战争结束之后,然后我就能从神使的位子上退休,带着退休金跑路,再也不用干这些烧脑子的麻烦事。之后呢,不如就不忘初心好了。我小时候有一阵子很想当戏剧作家,不如就办个小剧团,找我喜欢的女演员专门演我写的剧本,不赚钱也没关系。

  “等什么时候有机会,就和埃莉诺、维罗妮卡、梅勒……还有你,我们好好聚一聚,看看星星,吃点喝点聊点。就这样过着彼此的人生,直到……

  “直到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刻。”

  苏珊诚实道:“我看你现在就开始老年痴呆了,想什么呢,你能活到世界末日吗?对比你活得长的人友善一点,别不切实际地胡思乱想。”

  阿尔冯斯张开双臂:“别这么不解风情。你信不信,我会成为传说中的英雄。后来的孩子们不需要知道我本来是什么样的人,不需要看见那些痛苦的阴影,但他们会记得阿尔冯斯的名字,会记得这个名字背后光芒万丈,完美无瑕的美好童话。他们会成为和加伊一样的孩子。

  “然后,我会随着他们,活得长长久久,哼,说不定,真的能到世界终焉。”

  苏珊:“……”

  她的眸光一闪,咬住了自己的嘴唇,咬得化身的口腔内部鲜血淋漓,仿佛极力忍耐着巨大的压力,已经崩到了极点。在阿尔冯斯的面前,却表现得毫无异色。

  她停了一会儿,有满口血沫润滑,才不带棱角,慢慢地说:“可那些都不是你,你是独一无二的。”

  阿尔冯斯一声不吭,维持着和刚刚一模一样的神态和动作:“……”

  苏珊伸出手,停在阿尔冯斯的胸前,与他相隔咫尺。

  他不逃也不躲,依然和人偶一样停滞在原地。

  “我找了你很久,可是无论是哪里,都没有你。连记忆里,也不是你,当表现得不一样,你立刻就卡壳了。”

  “你说你怕死,你说你会跑,你说你会回来……你说了这么多话,但没有一句是真话。”

  她凝视着他,语气平静无波。

  手掌在言语间变为利爪,毫不犹豫地穿透人类的胸口,挖出他的心脏。

  “你这个杀千刀的骗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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